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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

发布时间:2020-03-22 02:50

        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11月24日上午,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周崇敏通报了全市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市公安局副局长、消防总队总队长傅纪成,市城乡建委主任程志毅分别作了讲话。市城乡建委副主任游正焜主持会议。
        程志毅主任强调,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要汲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务必引以为戒,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深刻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下更大的功夫,花更多的精力,抓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发生。
        程志毅主任指出,要扎实抓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核心在于企业自身,关键在于企业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要明确法定职责,要真正把抓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子成员、项目、班组、人头,形成责任链条,健全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履职尽责。二是不断加大政府监管的力度。要坚持先勘察、再设计、后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队伍依法确定、施工许可、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等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参建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施工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设计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消防设计责任制,继续坚持消防设计审查“一票否决”制,坚决落实消防设计专项审查制度。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消防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主城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工作第一责任,落实好具体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系列工程,特别是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个专项工程涉及的市级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自牵头范围内工程施工活动的巡查和督查,形成条块结合、多重防范的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参建单位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严防死守,把好事办好。四是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五是进一步抓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及质监站、安管站负责人,消防支、大队负责人及防火监督干部,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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